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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提醒!摆地摊卖这些东西可能被刑拘。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杰亮
    2020-06-12 06:35:59   原创


    地摊经济让不少市民谋到新商机,自制中成减肥药、网购药转手摆地摊赚差价。当心!你可能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。日前,省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,摆地摊需谨慎,更要注意涉及药品经营方面的20个禁止行为。
    不可无证售药或售卖假药,伪造、出租、出借、买卖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或被刑拘。 随着全民摆摊热不断升温,不少市民发现沿街小贩除了出售瓜果蔬菜、锅碗瓢盆,还卖起了DIY芦荟面膜、减肥药、泻火药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不可取,可能被刑拘。
   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《药品管理法》正式实施,其中明确指出了20个涉及药品经营方面的禁止行为,具体包括: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;销售假劣药品;知道假劣药品提供储运;伪造、变造、出租、出借、买卖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;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许可;销售三类药品的;未经批准进口药品;销售未经批准;违反GSP的;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追溯制度;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;购销行为不规范的“3未”;药品网络第三方平台没有审报停;进口药品未备案;未按照规定报告不良反应;拒绝药品召回的;聘任不合格的人员;企业给予收受回扣;企业负责、采购人员收受回扣;变造虚假药品安全信息。
    新版《药品管理法》对假药、劣药也进行了重新界定。明确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、变质的药品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均为假药;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、被污染的药品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;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、擅自添加防腐剂等辅料的药品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为劣药。 摆摊路千万条,贩卖假药不可取。
    省药监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,如果发现有无证售药、售卖假药的情况要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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